2007年6月1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浙江工商有支依法行政“特种部队”
本报记者 姚力 通讯员 施海军 吕律

  “签合同时要注意看清‘定金’和‘订金’……”昨天下午,杭州萧山区工商分局的汪乃俊为70多位新办企业的主管上了堂法律知识课。这位不到30岁的小伙子,最近在局里可真是“火”。
  上个星期,接受完上岗培训的汪乃俊正式成为该局的公职律师,同时成了局里的“多面手”:平时他在基层所负责日常工作;单位遇到行政诉讼案件,他又可以作为局里的应诉代理人出庭;有机会他还会给有关企业培训法律知识。
  “像这样的‘多面手’我们单位可是有3位哦!”萧山工商分局法规科的竺科长告诉记者,局里共有3名公职律师,全部都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,前段时间,他们接受了省工商局组织的公职律师上岗培训,正式成为浙江工商系统的公职律师。
  “行政诉讼案件由公职律师出面应诉,会让打官司的群众更能接受。”竺科长说,以前行政诉讼由法规科人员出庭,很容易让原告产生误会和增加心理压力;请律师代理,原告又会认为律师代表不了应诉单位。竺科长欣慰地说:“以后由公职律师应诉,他们既是单位的工作人员,能代表单位,又是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,名正言顺。”
  据了解,我省工商部门自去年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以来,像汪乃俊这样的公职律师已有113名。
  “有了公职律师队伍,预计每年可以节约200余万元诉讼费用,还可以进一步提高工商部门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,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。”省工商局法制处负责人告诉记者,近年来,随着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,企业规模、品牌知名度的不断增强,工商行政执法机关面临着空前的诉讼压力。省工商系统目前每年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200多件,如果都聘请律师,按照每案1万元诉讼费用计算,就需要200多万元的开支。再加上律师中精通行政事务的不多,有时花钱请来的“和尚”也不会“念经”。
  “公职律师是依法行政的特种部队。”该负责人说,公职律师的出现,将大幅提高工商行政的执法水平,同时也将有效降低行政诉讼成本和行政机关的执法风险。